有人在法院门口给我打电话,说他起诉了对方要求做亲子鉴定,但对方就是不来,问法院有没有办法强制。
法院有办法。
但强制不是法院派人去把对方按住抽血。
而是通过法律推定的方式来解决。
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。
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,并且提供了必要的证据。

另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定。
法院可以推定申请方的主张成立。
什么叫"必要的证据"。
比如通话录音里对方承认了。
或者有证人证言、照片、转账记录等。
能证明双方可能存在亲子关系的初步证据。
不是空口说白话就行。
有了这些证据,法院认为你的主张有道理。
就会要求对方配合做鉴定。
对方如果拒绝,法院就可以直接推定你是对的。
推定之后,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比如支付抚养费、承担诉讼费等。
这一招对大多数人都管用。
因为拒绝配合的一方也知道。
如果法院直接推定了,后果可能更严重。
所以很多人在法院介入后,会主动配合做鉴定。
但有一种情况强制不了。
如果被鉴定人不在国内。
人在国外,法院的管辖范围够不着。
那确实强制不了。
只能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其他方式沟通解决。
还有就是被鉴定人已经去世了。
人都不在了,当然没法强制。
这种情况下,只能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亲子关系。
比如曾经做过的亲子鉴定报告。
或者生前留下的书面认可材料。
另外还有个特殊情况。
如果被鉴定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。
无法理解鉴定的意义。
法院一般不会强制要求做鉴定。
所以总结一下。
对方不配合的时候,别自己跟他耗。
直接起诉到法院。
法院会处理。
你不必担心对方不配合就没辙了。
法律有办法。
但前提是你得有初步证据。
不能啥都没有就去法院起诉。
那样法院不会受理。
所以做之前,先收集好能证明你们可能存在亲子关系的材料。
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照片、录音都行。
有这些在手,法院才能帮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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